十堰市出台《十堰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

日期: 2019-07-29 15:59:00
来源: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十堰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农业农村突出生态问题,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基础。
  《方案》主要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和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四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到2020年,我市将努力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到2020年,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100%,治理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到2020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按照《方案》要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将实行市级统筹、县级落实、乡镇实施的分级负责机制,市级政府按照省部署,开展工作协调、上下衔接和督促检查;县级政府作为建设责任主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负责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督促检查等,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建设各项工作,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监管等全过程管理,带领村民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此项工作还将纳入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范围,作为党委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干部政绩考核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要内容,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方将进行严肃问责。(土壤生态环境科   冉学军)

责任编辑: 陈玉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