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环境目标考核

连续7年全省优胜等次

日期: 2021-02-09 08:52:31
来源: 十堰日报

  2月7日,2020年度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揭晓,我市在全省各市州中位居第2名,获评“优胜单位”。这是我市连续第7年在全省考核中获评“优胜单位”。

  2020年,我市聚焦水质“消劣”、问题整改、绿色创建、制度创新等重点工作,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神定河、泗河成功“消劣”,水质达到IV类;完成退耕还湿933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0余平方公里,推进45个河流生态修复项目和755个小微水体治理;完成84个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搬迁改造1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73座尾矿库治理任务,上岸拆解531艘退捕渔船,分类处置6433艘“三无”船舶,实现汉江十堰段全域禁捕;全市累计创成生态乡镇123个、生态村1482个,8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丹江口市、竹溪县荣获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深化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颁布实施 《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通过努力,我市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 “优”,3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100%,五河治理取得决定性胜利;十堰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7天,达标率94.8%,PM10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为我市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记者 纪枫波 特约记者 叶相成)


责任编辑: 李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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