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8批)

日期: 2021-01-03 09:18:20
来源: 十堰政府网

    2020年12月28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十堰市第8批生态环境问题3件(见附表)。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分办至相关县(市、区)、部门进行处理。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附表:               十堰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8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是否办结
1[2020]01035

茅箭区天津路金煌天津港小区供暖后,在1#楼和2#楼之间的三楼空中花园安装了供暖设备,噪音比较大,影响居民夜间休息。

茅箭区噪声

信访人反映1个事项。信访人反映的噪音事项,经调查核实系河北春源新型清洁供热科技有限公司管理的天津路金煌天津港供暖设施产生,经监测,1号楼1米处噪声监测结果为58分贝,2号楼1米处噪声监测结果为63分贝,均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区夜间标准限值50分贝,属实。

属实

    1、东城开发区管委会已责成河北春源新型清洁供热科技有限公司制订噪声整治方案,目前该公司已与湖北精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达成了初步隔音屏障安装协议,制订了环保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方案(但由于该设施通过空气能加热供暖,采取密闭措施对供暖工作有影响,详细方案尚在进一步论证和沟通中)并将此方案向业主公示,目前已完成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工程进度将于202114日开始施工,122日完成施工安装到位,并于2021123日完成整改检测验收。2、在整改完成后由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组织对其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确保其稳定达标。
   
   

阶段性办结

2[2020]01036

1、郧西县河夹镇工业园区扬尘四处飞,运输车辆尘土未经冲洗就上路。2、郧西县河夹镇至七里沟农村小型污水处理不达标排放,直接排放到公路上流入了河道里。3、郧西县河夹镇七里沟、集镇上规仙河河道里垃圾无人清理。
   

郧西县

水、大气、其他

信访人反映3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郧西县河夹镇工业园区扬尘四处飞,运输车辆尘土未经冲洗就上路事项,经调查核实,河夹扶贫产业园正处于建设期,施工面大,又属黄土质,近期连续停电,冲洗车辆的水泵无法使用,最近几天运输车辆尘土未经冲洗就上路行驶,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河夹镇至七里沟农村小型污水处理不达标排放事项,经调查核实,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现场观察出水口水质颜色正常,经取样检查后符合湖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排放到301省道截洪沟里,未直接排放在公路路面上,不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河夹镇七里沟、集镇上规仙河河道垃圾污染事项,经1229日调查核实,投诉区域保洁到位,干净整洁,不属实。

属实

    关于“郧西县河夹镇工业园区扬尘四处飞”问题已办结。一是完成该园区作业面外裸土的覆盖;二是对园区道路加大洒水冲洗频次,并增加雾炮降尘措施,扬尘问题得到改善。
      关于“河夹镇工业园区运输车辆尘土未经冲洗就上路”问题已办结。建设管理单位——海嘉公司已从2020年12月29日开始,安排了一名工人专门负责进出园区车辆的管理,停电时采取人工冲洗,确保建设期间进出园区车辆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
   

办结
3[2020]01037

房县红塔镇古桥村鑫犇水泥厂白天不生产,夜间十二点后开始生产,噪声、灰尘比较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房县

大气、噪声

信访人反映1个事项。

    信访人反映鑫犇水泥厂水泥厂白天不生产,夜间十二点后开始生产,噪音、粉尘比较大。经调查核实:1、举报反映的“古桥鑫犇水泥厂”实际全称为房县鑫宝水泥有限公司,于2009年开始错峰生产,将企业生产时段调整为夜间生产以降低电费成本;2、2016年企业为了降尘、降噪,一是把生产环节中易产生噪声和粉尘的粉磨机车间全部用隔音板进行了密闭;二是在粉磨生产线上安装了15台气箱脉冲布袋除尘设备;三是物料传送系统实现密闭传送、物料破碎、装卸车间全部安装密闭帘;四是厂内道路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堆料场采取防尘覆盖措施。3、2020年12月28日24:00时至29日1:00时房县环境监测站在企业正常生产状态下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噪声监测,出具了监测报告,报告显示企业夜间生产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4、房县鑫宝水泥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每个季度委托具备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湖北固科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企业自行监测,离投诉时间最近的三个季度,即2020年6月、9月、12月三次监测结果均显示该厂厂界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不属实。

不属实

    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环保措施、妥善处理群众关系,同时责令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促使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办结


责任编辑: 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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