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许伟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民安小区与天津路交叉处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我局予以采纳。
经实地走访了解,天津路民安小区现有居民3万余人,私家车数量近万辆,小区居民和车辆出行必经民安小区路口与天津路交汇处,在早、晚出行高峰时段,车流人流较大,无信号灯管控导致路口车辆抢行不避让,经常发生堵车,居民出行不便等交通隐患。
鉴于实际情况,市公安交管局经实地踏勘并专题研究,决定在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规范路口交通秩序。2019年5月底招投标完成进入施工阶段,经过2个月的紧张施工 ,该路段车行道灯3套、人行道灯2套、电子警察3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全部完成,相关配套设施也已安装到位,7月30日,该路段交通设施正式联网运行,信号灯“亮灯”投入使用 。
最后,对您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请您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多提宝贵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诚恳改正,努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希望您继续发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社会影响力,与我们携手努力,为打造平安十堰、构建和谐十堰作出更大的贡献。
十堰市公安局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