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 2019-08-29 10:57:00
来源: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胡先平、黎永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郧阳区创建国家高新区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对建议的办理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突出特色、以升促建、以建为本、创建结合”的思路,提出“大干苦干三百天,坚决创成国家高新区”目标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实施挂图作战,调动各方力量,对标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先后5次赴科技部专题汇报高新区创建工作,得到副部长徐南平、杨咸武司长等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5月31日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杨咸武一行专程来堰进行实地调研,对我市创建工作提出了大量宝贵的意见建议。省委、省政府把支持十堰创建国家高新区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任务之一,5月30日,根据国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已明确优先支持十堰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省科技厅多次到十堰调研指导创建工作,并于3月27日组织专家组开展了预评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将其列为全市2019年五大任务之一,市委书记张维国、市长陈新武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十堰高新区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市领导牵头的创建工作指挥部,进驻一线创建,加强督办协调。二是体制机制高效顺畅。市政府印发了《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设立了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等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建立高新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问题。按照国家高新区建设体系“五十条”,制定了任务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全程督办市直有关部门落实建设任务。三是规划体系优化完善。聘请十堰规划设计院、北京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等机构,组织专班深入全市20多个市直部门、市内高校、东风公司及郧阳区、张湾区开展调研,在充分摸清市情区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科技创新等情况的基础上,紧密依托全市各项规划,编制完成《十堰高新区总体规划(2019—2035)》《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战略规划(2019—2025年)》《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等规划,着力构建“一区、两园”的总体空间布局,努力把十堰高新区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经济生态产业协同发展的“商用车都、汉江绿谷”,为高新区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明晰了路径。四是硬件建设全面推进。惠众科创园可满足20家科技型初创企业拎包入住办公,已签约14家企业入驻并投入运营。武大国家大学科技园、慧谷孵化器、光谷青桐园等4个创新平台在高新区设立分部并挂牌。十堰高新区共有国家级孵化器1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科技展示厅全面展示高新区建设情况。长江证券、风投公司、担保公司、“一站式”服务的9个部门已进驻十堰高新区办公。五是材料编制全面完成。通过多方沟通对接,搜集整理各类支持政策类文件、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统计数据资料(2016—2018年)等材料,全面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工作,并提交科技部初审。六是宣传氛围全面铺开。在十堰大道、天马大道、金龙路等主干道沿线刘家沟隧道、郧阳南、牛头岭、二桥头等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宣传牌70余块。在工业新区建设大道、发展大道、高速路口分别设置大型立柱宣传牌12块,张贴宣传标语100余幅。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对科技展示品、标识标牌、宣传氛围等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规范使用“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进行了统一规范,对涉及公交线路标识站牌等进行调整。

  一、关于对郧阳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的建议。

  近些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郧阳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十堰市总体规划,并先后安排了一批市政道路交通、滨江景观绿化、地下管廊项目。根据十发〔2019〕7号文件精神,下一步,市里将高标准编制十堰高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完善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优先启动高新区市政道路、对外连接交通工程、地下管廊、水利、电力、通信、燃气、周边区域污水综合治理、垃圾集中处理等项目,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占补平衡指标,适度增加高新区的用地指标,保障项目建设用地,拓展发展空间;支持十堰高新区设立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持市城投公司在高新区拓展业务,多渠道、多形式、市场化筹集建设资金;争取国家、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向高新区倾斜,对接融合项目资金,建立专属项目库和专用资金预算渠道。

  二、关于加大对郧阳高新区特色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创新发展基础给予专项扶持、支持的建议。

  十发〔2019〕7号文件对此均有具体的支持政策。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科技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将十堰高新区纳入主城区,同等享受十政发〔2018〕35号文件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支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政策;支持十堰高新区设立科技创新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市场化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引导支持专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向十堰高新区布局;推进股权投资,引导发达地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与本地企业加强合作,引导科技型企业进军资本市场,形成多元融资机制。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加强项目建设。支持十堰高新区优先落实、先行先试国家、省扶持鼓励高新区建设发展、改革创新的有关政策,市本级出台的创新类、产业类扶持政策,优先支持高新区计划单列;全市新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优先在十堰高新区布局,省下达及市发改、经信、科技等项目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十堰高新区现有企业和项目,优先支持高新区企业申报国家、省重点项目;紧盯高新技术产业,聚焦产业链高端环节,实施重资产招商、基金招贴商、盘活存量招商、政策招商、以商招商,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领军企业落户高新区。三是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激发大众创业活力,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高质量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经营服务模式,将十堰白浪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惠众科技孵化器业务嫁接植入高新区;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申报、承担各级研发项目,独家或联合创建各类创新研发平台机构,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富集机构到高新区设立高水平研发分支机构,鼓励联建共建市场化运作、开放化运行、资源化共享的新型研发机构,探索众包、众筹、众创等开放式创新模式,形成“开放、协作、共赢”创新群落。四是助推高新区特色主导产业创新发展。重点扶持整车及零部件龙头企业进入省、市专用车扶持目录,推动企业开展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大力支持物医药产业企业加强生物提取技术研发与引进,产品检验检测和品牌建设;坚持“绿色、节约、优质、集约”原则,提升农副产品加工业安全标准,提高附加值,做优、做强、做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秦巴片区产业扶贫示范园、农副产品加工园;支持高新区发展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坚持特色发展与需求导向相结合,帮助拓展并提升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技术装备等现代科技服务业。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 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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