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曾佳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高峰公交专用道缓解交通拥堵“城市病”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引导群众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市公安交管局积极探索设置“公交专用道”,在城区人民路、公园路等部分道路条件较好、车道较宽的路段设置了公交专用车道,保障了公交车快速通行,提升了群众出行满意度,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但我局在探索中发现,由于十堰地处山区,道路条件差,加之早期城市建设缺乏长远和系统的规划,导致路网结构不合理,如东岳路、镜潭路、车城西路等道路,设计车道数少、车流量大,道路通行能力已难以承载与日俱增的交通流量,若在早晚高峰时期再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其他车辆将只有一条车道可供选择,可能会引发更加严重的交通拥堵,故目前道路条件暂不允许设置公交专用车道。
下一步,我局将秉持不断提升市民出行体验的原则,积极学习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继续倡导公交先行,并积极呼吁规划部门,从城市长远规划角度改善道路条件,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最后,对您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请您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多提宝贵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诚恳改正,努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恳请您继续发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社会影响力,呼吁社会各界力量继续关心关爱和支持公安工作,与我们携手努力,为打造平安十堰、和谐十堰作出更大的贡献。
十堰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