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
答 复
张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丹江口水库丹江二桥至泗河口段水库清淤、河道疏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江口水库为国家特大型水库,水库管理单位为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涉水审批权限归属长江水利委员会。经与长江水利委员会责任处室沟通,长江水利委员会责任处室回复,疏浚工作应该由丹江口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并报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该疏浚工作不由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或审批。故我局不能决定是否对丹江口水库丹江二桥至泗河口段水库清淤、河道疏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积极与长江水利委员会、汉江集团沟通,积极提请长江水利委员会、汉江集团关注丹江口水库河道泥沙淤积问题。针对丹江口市“拥江发展战略”实施需要大量建筑砂石原材料的问题,我局将在新一轮汉江河道采砂规划中积极谋划,科学合理增加市场砂石供给。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