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
答 复
曾佳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职业本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大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优化布局结构,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施好“双高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保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
2021年,《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稳步发展本科职业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层次,组建5所左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2024年,十堰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支持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职业本科。
(一)关于纳入规划方面
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已经结束,我们将在十堰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向省教育争取,力争将湖北工业职业技术申办职业本科纳入十五五规划。
同时,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要练好内功,积极推进学院内涵特色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纳入省发改委支持方面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编报2024年社会领域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教育领域主要支持基础教育提质扩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强省工程3个专项,其中,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专项仅支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根据《省发改委社会处关于编报2024年教育领域中央投资计划建设方案的预通知》精神,职业教育仅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且明确不支持职业院校学生宿舍项目。下一步,我们将实时关注国家、省政策投向,若有职业院校学生宿舍项目支持政策,将第一时间组织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项目谋划申报,争取资金支持。同时,建议学院创新性、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以满足学生及培训学员住宿需求。
(三)关于用地方面
2023年1月28日,市自规局会同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规划设计院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组织规划设计机构开展规划选址论证。经与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接,拟扩建用地分为三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549.4亩,其中:地块一位于天津路天府粮油斜对面,用地面积约9.3亩;地块二为学校北侧山体,用地面积约133.4亩;地块三为林荫大道北侧山体,用地面积约406.7亩。经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拟选址方案中约462亩土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需同步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方案。经核查《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规划》《十堰市天津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拟选址用地在控规中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占用部分保护山体,需同步开展山体保护规划调整及控规动态维护工作。
为支持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职业本科,市自规部门拟同意该项目扩建选址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是优化选址方案。我局将会同学校、规划设计机构进一步完善规划选址方案,优化用地边界,强化老校区与林荫大道北侧山体空间衔接与交通联系,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并同步开展控规动态维护工作,加快推进后续相关手续办理。二是调整山体保护规划。因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确需占用保护山体或者改变山体用途性质的,应当先行调整山体保护规划,调整山体保护规划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审批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十堰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