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823号建议的答复
姜海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解决我省一线医护人员亲友接送车辆通行证的建议》(第 2020823 号建议)收悉。我市高度重视,认为该建议对解决一线医护人员亲友接送车辆通行问题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现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为保障医护人员通行,十堰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六类车”“四类人”中的救护车、医护人员乘坐的车辆实行“绿色通道”无障碍通行。亲友接送医护人员的车辆,经出示医护人员相关工作证明或当场说明情况,无需通行证一律放行。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十堰市先后4批次为174名十堰籍在汉工作的医护人员开辟绿色通道, 护送他们安全顺利返汉返岗,并协调省交管局优先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民生物资等车辆通行95次。
十堰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