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65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十堰市委会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继续促进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
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7家,分别为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湖北世纪中远车辆有限公司、湖北三环汽车有限公司、神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易捷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包括纯电动轻型物流车、微型厢式运输车、微型环卫车、公交客车、混凝土搅拌车、机场客梯专用车、教练车、移动充电车、纯电动抑尘车、氢燃料电池物流车等。2018年,在汽车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十堰汽车工业仍实现总产值1436.4亿元,同比增长3.2%;生产汽车54.6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21万辆),实现利润223.7亿元,同比增长18.7%。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1、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发展不足。尽管我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在整车的带动下迎来快速发展,但放眼全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来看,我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发展远远没有跟上市场需求,产品竞争力相对薄弱,品牌效应不强。
2、新能源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充电设施建设严重不足,远不能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需要。目前我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充电站25座,充电桩131个,其中,专用桩95个,主要为城区现有的492辆纯电动公交车运营提供充电服务。公用充电桩较少,不能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的使用条件,针对个人用户的充电问题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解决办法,存在配套政策不完善、车桩发展不协调、标准体系不完备、盈利模式不成熟等多方面的问题。
3、支持新能源推广应用力度不够。我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鼓励政策方面还有欠缺,目前虽然没有限牌、限号制约,但新能源专用停车位规划建设、停车收费优惠不足,充电桩建设与现实需要还有差距,尚未正式出台《十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
4、人才因素制约了企业创新发展。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新一代技术的不断突破,主要靠人才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虽然我市在行业内涌现了一批有竞争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但从总体上看,新能源汽车企业高层次人才比较匮乏,特别是技术研究型领军人才尤为紧缺,制约了企业自主研发、科技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的提升,影响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伴随着国家人才流通领域的进一步开放,我市汽车人才外流现象日趋严重,大多数企业缺乏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机制,导致人才留住难、引进难,企业后续创新能力不足。
5、新能源整车企业资金压力大。自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开展以来,截止到2018年12月,我市已申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277辆,国家应拨付2.977亿元,已拨付到位资金1.77亿元,剩余1.207亿元未拨付(含2016年第三批、2017年第一批已审核通过未拨付2056万元,2016年第四批已申报未审核的1.564亿元),全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还剩符合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32962辆,初步测算垫付国补资金约33.95亿元,严重制约了十堰市新能源整车企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根据您们提出的对策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丰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扩大纯电动新能源客车、专用车生产规模,加快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尽快实现规模化生产,持续跟进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客车和专用车的关键技术研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开发及产业化能力。积极引入新能源核心零部件企业,目前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相继启动或投产,十堰新能源产业园、易捷特新能源乘用车、东风力神电池、东实大洋电驱动、锂诺电池、猛狮电池、三环氢燃料电池车、神河新能源物流车项目加快推进,其中猛狮电池、东风力神电池、东实大洋电驱动一期项目已建成投产。
2、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十堰实际,形成了《十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讨论稿),正报送市政府审批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了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完善充电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建设用地供应等措施,按照便于推广、科学布局、适度超前、车桩相随的原则,以私用桩、企业专用桩为主、公用桩为辅,形成“交流慢充为主,直流快充为辅”的充电模式,确定我市公共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桩车比按照1:5计算,私用桩桩车比按照1:1计算。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3、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政策。为了鼓励优先推广应用我市生产的新能源商用车,各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新能源推广应用。市发改委出台了《十堰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十发改文〔2019〕55号),牵头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目前已投用充电站达48座、充电桩129个。市经信局拟定了《十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提出了优先推广政府采购领域车辆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规模、鼓励其它领域推广应用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的目标任务;在政策保障方面,对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运营使用环节的政策支持、落实电价政策、简化审批手续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草拟了《十堰市城市绿色货运汽车通行管理办法》(暂行),市邮政局修订完善了《十堰市快递车辆规范管理办法》,近期有望出台。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优先战略,加快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有效引导人力资源向实体经济聚集,从根本上破解引才难、留人难、用工难问题。一是抓住十堰与中国工程院战略合作的契机,将人才培训纳入合作重要内容,分期分批对汽车产业各类人才进行培训,提高人才质量。二是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把十堰汽车产业需要的人才引进来、留得住,为十堰汽车产业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智力支撑。三是拟制定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破除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的环境。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