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鲍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采用货币补贴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助力我市大气污染减排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结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会办情况,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成为了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而机动车保有量中占比较小的老旧柴油货车则是整个机动车尾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据交通部门统计,全市道路货运车辆实有10487辆,其中,中重型老旧柴油货车约3200辆。您提出的淘汰老旧柴油货车的建议,非常切合我市实际,精准可行,一经落实将能够有效的降低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度,在此感谢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二、我市已经采取禁(限)行措施,全力推进在用老旧车淘汰。十堰市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管理方针,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住建、城管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与公安两部门紧密配合,陆续开展了禁(限)行管理措施的政策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洁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工作。2022年6月,十堰市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公布高排放机动车目录的通告》《关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了明确,并实施有效的禁(限)行管理措施,从而倒逼老旧柴油货车主动淘汰更新,从法制层面为老旧车淘汰提供政策支撑。
三、我省已经在完善配套鼓励老旧车淘汰的相关政策。2022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2022年6月至12月,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2022年6月,省经信、发改、财政、商务厅、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通知》,在我省全面落实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同时,省直相关部门已基本同意对国三以下的营运柴油货车实施提前淘汰,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上述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
四、我市各相关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湖北省总体政策框架的要求,积极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一方面对老旧车淘汰实行货币化补贴,另一方面鼓励车主购买新能源汽车,提高车辆的排放标准,实现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目的。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