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京举行。湖北省13个荣获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单位代表在武汉分会场参加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十堰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这是我市从1994年起,连续八届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双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为目标,广泛开展爱国拥军宣传教育,全力支持军队改革建设,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全社会拥军优属浓厚氛围全面形成,军政互信关系不断加强、军地相依感情不断巩固、军民融合发展不断深化,双拥工作实现新提升。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为目标,牢固树立军民融合发展理念,着力建设富有时代特色和十堰特点的双拥文化,注重经济建设与部队建设协调发展,注重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整体推进,注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互促进,不断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纪枫波 通讯员 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