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具体措施

日期: 2020-06-10 10:27:33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省、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落实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具体措施实施方案》,根据省、市确定的工作任务,一一明确落实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


省、市确定的工作任务及落实措施


  一、优化政务服务


  1.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落实措施:

  (1)持续推进“一张网”建设;

  (2)除涉密数据外,其他政务服务数据接入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平台;

  (3)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并提供社会服务。

 

 2.规范政务服务标准,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落实措施:

  (1)再梳理审批表单;

  (2)对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流程再造。


  3.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落实措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测绘资质的初审转报工作时限在省级限定的工作时间基础上再进行压缩, 1天时间内完成。


  二、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4.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

  落实措施:

  (1)推进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

  (2)推进申请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承诺制度;

  (3)推进监管告知制度。


  5.全面推行区域性评价制度。

  落实措施:

  (1)对工业园区全面完成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对十堰城区矿产压覆统一出具意见并上网,推送审批大厅并共享。


  6.全面开展“多规合一”。

  落实措施:

  (1)出台修订版《城区国土空间规划(试行)》并上线;

  (2)出台全市和主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并上线。


  7.积极推行“多测合一”。

  落实措施:

  (1)向市政府申请行文实行“多测合一”,并开展协调;

  (2)测绘结果互认;

  (3)日常工作及验收中推进多测合一;

  (4)组织抽检“多测合一”质量。


  8.配合做好“多验合一”。

  落实措施:

  (1)落实预验收,积极主动验收;

  (2)推进和完善放线、验线工作;

  (3)外接市住建局竣工验收系统,加强沟通和并联;

  (4)规范验收具体表单和规则。


  9.改革范围内项目审批100%上网。

  落实措施:

  (1)除涉密事项外,凡申报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的项目一律按要求通过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受理,并及时通过局内网转至相关业务科室在线办理。

  (2)按照线上办理要求,优化化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及许可、批文的发放。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及其对应的受理材料清单、申请表单,进行清理减并,做到一个阶段只提交一次申请、共性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各办理环节共享使用。

  (3)加快推进局内网与市政务服务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以及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适时共享,避免因平台问题导致企业重复申报。


  10.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分别控制在80、60、40个工作日内。

  落实措施:

  (1)开辟低风险项目绿色通道。制定低风险项目审批容缺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范围、审批事项、审批流程、有关要求等。对重大项目、服务民生项目,如学校、医院、战略统筹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做到零资料、零等待,先行审查,容缺审批。

  (2)落实省政府25条措施,简化用地报批及划拨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的前提下,重大项目的节点工程可办理“先行用地”手续,非节点工程必须开工的,可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为确保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在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步办理,允许相关要件后置补充。

  (3)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分级审批制度,对不同地段、不同体量、不同性质的建设项目实行分层级审批制度;

  (4)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规划建筑面积指标校核、日照分析、红线图绘制、放线、验线等技术审查工作,将行政审批与技术服务剥离。

  (5)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简易审批程序,可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与施工许可阶段进行合并办理,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优化项目管理过程。在办理项目供地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的同时,分别同步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将原来由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放线、验线调整为免于申请、主动服务事项,加强项目预验收管理。

  (7)继续加大工业项目权限下放力度。将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分局办理。开展带方案出让用地工作,不断简化优化工业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8)增加在建工程巡查频次。严格落实在建工程“专管员”制度,加大在建工程监督巡查力度,做好项目在建期间巡查记录,对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11.实行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用电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

  落实措施:

  协调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水电气主管部门等,简化、整合我市现有水电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制定优化审批流程,形成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古树古木迁移许可、城市道路路政许可和占掘路许可等环节的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对涉及线性工程土地权属问题,明确容缺审批的管理要求。现阶段我局无此审批事项。


  12.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化水平。

  落实措施:

  (1)支持供电项目落地;

  (2)完成充电桩规划;

  (3)进一步优化电力设施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压减办电时间,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办电“321”服务(高压办电压减为申请受理、方案答复及外线施工、办理接电3个环节,低压办电减为申请受理、办理接电2个环节,对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小微企业提供低压用电1天极简报装服务)。


  三、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


  13.不动产登记全面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5个环节(申请、受理、审核、登簿、领证)整合为2个环节(申请受理、交费领证)。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支持手续齐全的小微企业登记即来即办,对抵押注销、查封、更正、异议、换证等登记即时办结。探索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开展“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水电气过户一体化”试点。

  落实措施:

  (1)推动部门联办。采取职责互托、业务互办方式开设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资料,打通房管、税务、登记部门系统、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化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模式。提供二手房交易涉及水、电、气等配套增值服务联动过户事宜,并将一手房、二手房“一窗受理”服务下放至三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推动全城通办、就近办理;

  (2)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再造内部工作流程,将原5个环节(申请、受理、审核、登簿、领证)整合为2个环节(申请受理、交费领证);

  (3)实现抵押登记、一般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注销、查封、更正、异议、换证登记即时办结,支持手续齐全的小微企业登记即来即办;

  (4)创新登记服务。全面实现新供地项目“交地即交证”、试行推动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和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通过市局建成的数据中心,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不动产登记、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以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全力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5)实现信息共享。深化不动产单元应用,建立一码关联业务体系。推进全市互联网+不动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同步对接融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和鄂汇办,实现全市统一申报、统一受理、全城通办。


打造亮点工作及创新措施


  1.推行“招商地图,云上选地”服务。


  通过全景影像、现场图片、天地图全方位展示城市全貌、区位优势、产业布局以及十堰城区可供可用的商住、工业用地,再梳理完善后全部上网公开,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


  2.推进出让用地网上交易。

  (1)召开网上土地推介会;

  (2)通过网上报名、网上审核,采取网上远程办公方式进行出让用地网上交易,保障出让土地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3.完善土地出让工作新机制。

  (1)推进带方案出让用地工作,落实好“净地”出让要求;

  (2)土地出让前全部进行城市设计。


  4.统筹开展“双千”和“土保姆”活动。

  (1)两项活动一体推进,全面落实。建立“土保姆”包联干部与对口服务企业的长期联系机制,定期走访、了解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收集、解决企业所反映问题;

  (2)抢抓应对疫情的政策机遇,用足用活新政策、新措施,着力化解一批疑难问题;

  (3)针对“双千”工作中的难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对实在无法推进办理的问题及时上报原因,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扎实推进“清零行动”。


  5.开展征地专项行动。

  城区召开协调会,拿出措施,明晰责任,进行征地倒计时,真干实干,把土征回来,保项目落地。


  6.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

  加大力度,排查、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想尽办法,通过集体研究决策的方式,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杂症,建设免责机制。


  7.规划审批清零行动。

  要对现有规划审批项目进行清理, 按照“5天工作法”要求办理,确实不能通过的应予以书面明确答复,全部清零。


  8.基础设施研究专项行动。

  加大基础设施前瞻性研究,编制《十堰市基础设施项目库研究方案(2021-2025)》,把未来五年基础设施项目全部列出清单,规划批准后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9.土地储备(整理)冲刺专项行动。

  (1)基本完成全年土地整理任务;

  (2)全力推进已确定储备土地征收拆迁工作;(3)用好土地储备债券。


  10.降成本专项行动。

  全面取消日照审查、放线、验线等收费。争取政府购买服务。


  11.诉讼清零专项行动。

  对已纳入“有房无地”诉讼范围内的项目,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将诉讼全部形成有效判决。


  12.疑难问题化解专项行动。

  如退二进三、土地储备、占地补偿等,主动向市政府、省厅汇报,争取支持,同时跟进落实,或借鉴学习其他城市经验做法,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13.全市推进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

  (1)推进五减:减环节(统一流程减少至两个)、减资料(统一申报表单)、减时间(统一为两个工作日)、减地域(全城通办)、减路径(水电气一体过户) ;

  (2 )推进六增(增值服务):交地就交证、交房就交证、24小时不打烊、推进二维码、增加网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推进一网:网上办理不见面、网上手机APP、电子证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


责任编辑: 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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