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800万!十堰市奖励上市企业 最快5个工作日兑现

日期: 2021-12-06 15:56:12
来源: 十堰晚报

近日,市人民政府出台《十堰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实施办法》,对上市企业最高奖励额度800万元,企业兑现上市奖励资金不需提交任何申请材料,最快在上市挂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兑现。

该办法规定,对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IPO奖励800万元,“买壳”或“借壳”上市、外地上市公司迁入奖励600万元;对完成股改并在省证监局备案辅导、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企业申请、首发上市给予分阶段、全流程的资金奖励。除奖励标准明显提高外,政策覆盖更加全面,涵盖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各个板块。

该办法更加突显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引导。为抢抓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及北交所设立的政策机遇,进一步推动该市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陆北交所融资,新增了企业通过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奖励政策并作出一系列细化,“首次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奖励100万元;挂牌后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在北交所上市的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北交所企业转板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奖励300万元”,分层递进式的奖励政策将大大减少中小企业上市挂牌的成本费用,有效激发企业申报上市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号召,按“上市一批、挂牌一批、申报一批、辅导一批、改制一批、培育一批”思路,多渠道、多形式促进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实现全市“经济倍增,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记者韩玉砚

责任编辑: 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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