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风险划定标准,我省多次发布更新全省市县区疫情风险等级。而各地依据等级情况,适时推行小区(村小组)分区管理。
同时为落实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差异化防控策略,我省3月10日发布通告,开展湖北健康码发放工作,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针对这一防控策略,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湖北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专家组法律服务专家赵敏,从依法治理的角度进行了解读。
她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积极作为,广大群众万众一心,经过艰苦努力,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效,湖北以外许多地区出现确诊病例零增长,武汉以外的湖北地区也开始出现确诊病例零增长,疫情风险开始出现明显的差异。在此情况下,有的地区根据当地疫情情况,经过科学研判,运用大数据管理,将全市小区(村小组)划分全市疫情风险等级,实行分区分级分时差异化防控,推行小区(村小组)分区管理,并给予不同的控制措施。这是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表现,也是依法依规的恰当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 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第三十三条规定:“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由此可以看出,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当地政府是可以根据疫情的风险等级,来决定采取或决定解除某种传染病控制的措施的。而“科学防控、精准施策”也是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知》强调,各地区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进一步细化实化防控措施,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管控,落实各项防控技术方案。
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应急措施必须以科学规律为基础,科学判定疫情风险等级是基础,不能凭主观好恶或情绪好坏等人为因素来决定,也不能脱离具体形势和环境,不顾科学规律和科学分析而擅断。法律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应急措施,不论是采用宽松措施还是严厉措施,都应当是科学规律的现实反映,应当是在针对新冠肺炎传染病的性质、传播途径和易感染人群等等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法律规定的各种措施进行适用性的分析,并选择其中最佳的措施。
同时,应急措施的选择,还必须因时因地因情而有所不同,在疫情蔓延的情况下,采取较为严厉的防控措施,及时遏制疫情蔓延的势头;在疫情得到一定控制时,或者在不同区域,疫情风险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各地的防控措施,就应当根据其特定的时空和情况而有所不同,否则就会造成无谓的浪费和损害。
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们政府治理能力的大考,也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磨刀石,尊重科学,依法防控,才能取得抗击疫情与稳定经济社会秩序的双重胜利。(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