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召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第九场新闻发布会

日期: 2020-02-17 14:46:56
来源: 十堰政府网

  一线防控人员可享受哪些政策关爱?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资金是否有保障?春耕生产能否有序开展?今天召开的第九次新闻发布会一一作了回答。

  2月17日上午,我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九次新闻发布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十堰供电公司等单位,围绕“汇聚力量 共克时艰”主题,就人社政策支撑、财政资金保障、电力供应、农业生产有序开展等问题,接受省、市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十堰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宣传外事组主持 李启东:

  媒体朋友上午好!

  疫情防控是大战,也是大考。各条战线和广大干群扛起责任、经受考验,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汇聚了的强大正能量。今天我们以“汇聚力量 共克时艰”为主题,举办疫情防控第九场新闻发布会,就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今天的发言人是市人社局副书记陈渊同志,市财政局总会计师王成进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朱克梅同志,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曾中阳同志。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东风汽车报、十堰日报、十堰政府网、十堰广播电视台。

  下面请记者就媒体关心的问题提问。


  采取6项措施为企业减负

  一线防疫人员可享受5项政策关爱

  楚天都市报记者 关前裕、十堰晚报记者罗伟:疫情发生以来,十堰人社部门是如何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企业发展的?出台了哪些关爱一线防疫人员的政策?提供了哪些便民服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陈渊:疫情发生以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采取“返、补、贷、缓”等6项措施

  全力服务企业

  一是认真开展稳岗返还。

  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提前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直接由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无需企业申报。对参保职工500人以上且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和欠费企业除外)和2019年确定的受贸易摩擦影响的外贸企业,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确认,由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分别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70%和60%予以返还。对已返还50%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中,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以及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相关标准补足失业保险费返还额。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将于2020年2月18日正式启动,3月18日结束。实行网上申报,不见面审核方式进行。

  二是及时发放就业补贴。

  对春节期间(1月24日至2020年2月13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中新吸纳人员,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目前,我局已与市经信局等部门对接,掌握了生产、配送急需物资的重点企业名单,下一步核准人员身份后,即着手发放就业补贴。对全市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时下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175万元(其中市城区723万元),用于稳定就业岗位、开展培训等。

  三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扶持力度。

  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予以倾斜支持。其中,对个人可以提供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以提供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贷款。优先对符合条件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支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经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创业者,一次性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

  四是积极开展线上招聘。

  暂停举办现场招聘会,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截至2月16日,全市共发布11场十堰市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网络招聘会,共有1058家企业入驻,提供就业岗位72918个,总浏览量突破10万人次。

  五是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

  认真落实国家 、省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与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和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行集体协商,鼓励和支持企业与职工协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因隔离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因政府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不能按期返岗、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以及延迟复工期间等工资待遇问题,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发布《湖北外出务工就业社保和疫情防控手册》,为农民工群体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外出务工准备和办理社保等相关业务提供便利。

  六是缓缴社会保险费。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的,按现行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缓缴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单位和本人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允许“退一缴一”。

  5项政策关爱一线防疫人员

  一是落实相关待遇。

  加强与卫健、财政部门协调沟通,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严格按标准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按相关规定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加大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对于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事业单位,一次性增核当年绩效工资总量。据市卫健委统计,截至2月16日,已为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市西苑医院等10家医疗卫生单位1188人次一线疫情防治医护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168.91万元,为213名同志发放一次性慰问费127.8万元。

  二是开展及时奖励。

  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对在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在全国、省、市表彰等项目评选时,优先予以表彰奖励,优先推荐申报。

  三是开辟人才补充绿色通道。

  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事业单位急需补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采用网上面试、考核等方式直接招聘聘用,相关招聘(引进)手续可于疫情过后按程序补办。在2020年度全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中,加大对疫情防控医疗人才的引进和补贴支持力度。

  四是畅通人才评价通道。

  对在防疫一线表现特别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其一贯表现,在职称晋升或岗位晋级时,可打破规定条件限制,实行单独认定、特设岗位聘任,不占本单位结构比例数额。其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报道等,可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业绩成果。

  五是加强工伤保障。

  协调市财政、医保、卫健等部门于1月27日联合印发了《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 卫健委 医保局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作人员有关工作保障问题的通知》(十人社函[2020]5号)文件,及时传达国家、省四部门防疫工作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开辟绿色通道,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简化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支付等办事程序,压缩办结时限至5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放宽疫情防控期间工伤认定的各项条件。为方便办事群众,向社会公开责任人的联系方式和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政策解释精准,提供服务及时,职责履行到位,各项工伤保险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截至2月16日,全市共妥善办理疫情防控相关的工伤报案6起。


  足不出户可找工作

  “不见面”可办理社保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市人社局提供了4方面便民服务:

  一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调整优化一季度就业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劳动者发布节后企业开工信息,搭建网络供需平台,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流动。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引导用工单位和求职者通过登录湖北公共招聘网·十堰(www.hbsyjob.com)、关注十堰市公共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对接,帮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足不出户找工作。

  二是做好养老保险经办服务。

  切实做好养老保险经办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强化经办大厅疫情防控措施。通过致参保单位和人员的一封信、短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QQ群等多种渠道,倡导“不见面”办理社保业务。引导参保单位及人员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十堰社保”APP、“支付宝-社保服务”等渠道办理业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是延期办理相关人社业务。

  对有法定时限要求的行政复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申报等人社业务及时与当事人做好沟通,延期办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持续做好人社支持工作。

  对疫情防控期间人社政策及时进行全方位解读,通过十堰政府网、秦楚网、十堰发布、人社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社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确保患者不因担心费用问题不敢就诊

  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

  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十堰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杜可飞:财政部要求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我市是如何统筹保障的?另外请介绍捐助资金的拨付进度情况。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成进:对于广西援堰医疗队的保障,市财政局提前做好了准备,与定点酒店提前对接安排,落实好援堰工作队的食宿安排,联系专门消杀人员对酒店进行消杀,配备了防护物资,并要求酒店做好日常的房间的消毒和卫生工作。对于安排到县市区的医疗队,我们安排专人,联系、督导县(市)区财政局做好援堰医疗队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要求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地方疫情指挥部统一安排,联系定点协议酒店,安排医疗队的住宿和就餐,援堰医疗队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由财政支付。同时落实好外省援助医疗队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一次性慰问补助政策。

  确保患者不因担心费用问题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门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目的是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患者不因担心费用问题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一、在资金保障方面:

  通过向上争取和本级预算安排,统筹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基本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所有市县区都已经落实疫情防控资金。截至2月16日下午5点,全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8509万元,实际支出18042万元,接受捐赠资金25909万元,支出1892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防控物资和设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支出。目前看,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是有保障的,财政部门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二、在政策保障方面: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医疗保障、经费保障、库款调度等多个财政支持措施。

  一是政府“兜底”保障患者就医。财政部门对于所有确诊、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给予补助,保障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二是明确医护人员工作补助政策。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其他防疫工作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每人每天300元和200元临时性补贴和每人6000元的一次性慰问。

  三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感染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财政部门予以补助。

  三、在资金支付与监督使用方面:

  一是加快资金分配使用进度。按照“先调度再清算、先预拨后结算、谁使用谁付款”的原则,收到上级资金后,当日下达指标。建立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国库库款保障应急预案。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密切监测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及时预判和评估各县(市)区可能出现的资金保障困难,收集汇总全市应急资金需求,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和本级调度,确保传染病区改扩建、医疗设备购置、医疗用品及防控物资购置、新冠肺炎病人治疗费等支出保障及时、充分。

  二是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政策,及时开通“绿色采购通道”,凡涉及防疫货物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简化采购流程,各采购单位自行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切实保障紧急防护物资和医用设备及时采购到位。

  三是在采购和资金拨付的过程中引入审计监督环节,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据实结算项目支出,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助,严禁超标准、超概算装修改造,严禁使用财政资金购置与疫情防控无关的设备、器材、交通工具,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和捐赠资金接受纪委和审计部门监督。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好支撑。


  “谋”、“备”、“管”、“防”、“导”、“解” 六项措施促春耕

  十堰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远方:一年之计在于春,请问疫情面前我们如何组织春耕生产的?农村还有存栏的家禽、家畜量,我市又是如何保障饲料运输和屠宰销售的?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克梅:春耕生产定全年,但是今年的春耕备耕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形势异常严峻,为保证决战脱贫攻坚不掉队,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春耕生产:

  一是“谋”——精心谋划。

  坚持提前谋划、科学谋划,拟定《全市春季农业生产指导意见》,下发《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制定春播生产规划,细化工作措施,今年全市春播计划面积300万亩,其中玉米115万亩、水稻40万亩、新建特色产业基地3万亩。目前我们已将今年春耕生产任务分解到各地,指导各地有序推进春耕生产。

  二是“备”——备足物资。

  全面摸底掌握春耕生产物资需求,组织农资进村入户,搞好调剂调运。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资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初步统计全市已备各类农作物种子505.3万斤,占全市种子需求的72%左右。储备农地膜725吨,农药305吨,化肥9.5万吨,春耕所需农资储备基本满足生产需要。

  三是“管”——加强田管。

  加强小麦、油菜等在田作物和茶叶、食用菌、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春季田间管理,引导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分时、分段有序下田,开展农业生产。据田间苗情调查,全市小麦81万亩,一、二类苗接近80%,油菜70.5万亩,一、二类苗接近80%,苗情普遍较好。

  四是“防”——防灾防疫。

  坚持农业防灾减灾不动摇,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倒春寒”、春旱等自然灾害。加强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特别是小麦条锈病、油菜菌核病、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的预警防控,坚决遏制病虫害爆发流行。全面加强疫病监测,重点抓好非洲猪瘟和H5N1型等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排查防控工作,强化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疫情排查,坚持禽类场点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截至目前,未发现生猪和禽类异常死亡情况,未出现重大动物疫情。

  五是“导”——技术指导。

  充分利用网络和多媒体等平台,通过微信、小视频、电话预约等方式,组织农技人员开展科技推广、宣传培训、入户指导等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技推广落到实处。

  六是“解”——解决困难。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生产资料调运难的实际困难,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生产生活物资六类物资‘三不一优先’”政策,即食品饲料运输车辆和人员“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确保优先便捷通行;针对农资经营门店因疫情防控全部关闭的问题,采取以村为单位统计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的物资需求,安排专人负责,经营门店与村实现点对点定向服务,解决农户和企业农资购买难的问题;针对蔬菜保供问题,加大蔬菜生产力度,制定春播蔬菜生产工作方案,引导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大力发展速生地产菜,全市速生菜播种计划2万亩,产量2.5万吨;早春播总面积15.05万亩,其中棚室设施面积3万亩,预计3月底前全面完成。截至2月9日,全市在田蔬菜面积(4月底前可上市的面积)为13.58万亩,预计当前在田蔬菜产量20.06万吨,十堰城区蔬菜日上市量250-300吨,为疫情防控期间蔬菜市场保供提供有力支撑;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农村地区人员管控给农业生产带来不便的现实情况,引导组织农民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采取分时、分段下田进园,开展农业生产。大力推广病虫害防治、机械翻耕等专业化服务,减少农民外出劳动作业人数和频率,实现联防联控,坚决遏制农村地区疫情蔓延。

  在这里也响应农业农村部倡议,再次提醒农民朋友们,要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下地别扎堆,与人隔一米,尽量少唠嗑”。

  据畜牧部门统计,截至目前,我市猪、牛、羊、蛋禽、肉禽存栏分别为70.17万头、19.5万头、84.6万头、275.45万羽、75.22万羽。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一些地方出现的养殖饲料运不进、肉禽屠宰难、畜禽产品销售难的实际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要求各级畜牧部门主要从畅通运输通道和销售渠道、全力保障畜禽产品供给、认真组织春季畜牧业生产、着力抓好养殖环境治理、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等方面维护我市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

  二是及时协调有关方面落实省防控指挥部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三不一优先”政策。开通养殖饲料等生产资料运输通道,积极与当地防控指挥部、饲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帮助养殖场(户)解决饲料采购、运输问题,解养殖场(户)燃眉之急,保障了生猪养殖的饲料供应。

  三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肉禽销售难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解决肉鸡养殖大户定点屠宰建议。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迅速组织协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和张湾区、茅箭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再次起用已停业的肉鸡屠宰点,帮助支持农户小批量宰杀、冷藏储存等措施,缓解农产品销售难问题,降低了畜禽疫病发生风险。

  四是针对我市商超猪肉紧缺的问题,成立战“疫”时期猪肉市场供应专班,通过建立对接协调机制和采购协调机制;在城区周边选一至二家规模较大的生猪屠宰企业优先恢复生产;商超、屠宰企业、养殖场(户)自行对接等方式,正逐步解决商超猪肉紧缺的问题。

  五是加强种畜禽生产企业监测调度,积极协调各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步协调各县市区将规模较大的屠宰加工等企业列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加快开工复产。

  疫情防控期间

  居民用户欠费不停电

  十堰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杜可飞:电力部门在保障医疗一线、保重点企业、服务民生上有哪些措施?

  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曾中阳: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国网十堰供电公司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最严肃的政治态度,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司各项决策部署,以战时状态落实“供电服务无差错、员工防护做到位”。截至目前,供电服务保持零投诉,员工防护无感染。

  在供电服务上

  把普遍服务与重点服务结合起来

  在重点服务上,依据市发改委下发的文件,结合省公司疫情防控重要用户分级标准,开展了全面梳理。截至 2 月 16 日,全市由当初提供的 66 家重要保电单位扩大到 96 家。其中,特级用户 4 家(包括市第一和第二定点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市行政中心),一级用户7家(主要是各县市区定点医院),二级用户 29 家(包括 12 家集中隔离点、17 家市政重要用户),三级用户 56 家(包括 22 家发热门诊、5 家防护用品生产企业、6 家医疗队驻地、23 家县直重要用户)。为保证以上重点用户用电,公司累计投入保电员工 2988 人次、车辆 1227台/次,对上述用户涉及的 41 座变电站、55条输电线路、133 条供电线路进行了特巡,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消缺,在具体措施上:

  一是不计成本不惜代价,累计投入资金 603 万元(不完全统计),依据政策免收供电可靠性电费 71.1 万元,赶工奋战完善电源设施,如:市第一定点治疗医院(西苑医院)于 1 月 28 日、第二定点治疗医院于 1 月 30 日实现双电源运行。同时对县市区重点医院进一步完善电源建设,实施了集中隔离点新增电源工程。

  二是为全市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点按照“一院一案、一户一案”的原则,编制了保电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电网运行监控,开展重要用户供电线路特巡,强化用户侧安全用电管理。

  三是组建“电小二,来了”24 小时应急抢修队,开展重要用户隐患排查和整改,通过用户供电信息采集装置,全天 24 小时远程监测用户负荷使用情况,做到每日通报、随时预警。同时,安排专班每天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问询现场用电情况、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在城区,应急电源车 24 小时随时待命,一旦出现供电异常,在第一时间提供后备电源。全方位做好车辆、人员、物资安排,满足快速响应需要。

  目前,已累计投入发电车 4 台/次、应急发电机 3 台/次,这些充分展现了供电企业的责任担当。

  在普遍服务上

  一是服务企业,二是服务民生

  在服务企业上,除履行正常供电责任外,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 12 项举措。通过媒体发布了《告客户书》,在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相关电价政策,共有 5 条,已广而告之,主要是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暂停减容、恢复、扩大产能等相关利好政策。目前已有 538 户大工业用户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提出暂停、减容用电申请。

  在服务广大民生上,我们牢记“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干部、广大职工坚守岗位、尽心履责,公司所属17 个党组织、52 个党支部、2000 余名党员、11 支党员突击队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为用户提供了电力保障,以艰苦付出相伴人间万家灯火。

  一是强化应急值班。疫情发生以来,从城区单位到县公司供电所,采用“一主一备”值班模式,城区以班组为单位,县公司以供电所为单位,备足备齐应急抢修物资应对应急抢修。截至 2 月 16 日,未发生35 千伏及以上线路停电故障,10 千伏线路故障停电 28 条次,均在第一时间抢修恢复送电。如 2 月 14 日至 16 日大风降雪恶劣天气,7 条10 千伏线路故障跳闸,由于事前准备充分,均在最短时间恢复送电。

  二是提升“电小二,来了”客户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电力网格员服务优势,将服务的客户分为多个网格,每个网格均设有网格服务牌(网格员姓名、联系方式,监督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 95598 服务热线)。在接到客户用电需求的第一时间响应,确保及时处理。

  三是全面推广线上办电,依托“网上国网”手机 APP、95598 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全面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

  疫情防控期间,对居民用户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宣传引导广大居民通过“网上国网”办理电费查询、电费缴纳、过户、更名等用电业务。

  用微信、支付宝缴纳电费等方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用户“足不出户”电力服务畅通无阻。

  总之,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司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发起全面总攻的关键时刻,把可能遇到的困难考虑得更细一些,把各项措施谋划得更实一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记者 刘焕俊 丁德)


责任编辑: 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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