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进口水果等食品疫情防控的提醒

日期: 2021-09-02 08:47:19
来源: 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由物及人”传播风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发布如下提醒:

  1.购买进口水果等食品时,要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要关注食品产地、来源、检测及消毒情况等信息。

  2.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商品和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商品。接收快递、邮寄包裹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对物品表面进行消毒,或放置空旷地方(如阳台)一段时间,接收处理完包裹快递后立即清洗双手和消毒。

  3.在购买、存放进口水果等食品时,应采用独立密闭袋封口,并与其他物品相对隔开;选购时,应规范佩戴好口罩,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尽量避免直接接触;清洗、加工时,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等防护物品,不要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注意防止水花飞溅;清洗、加工后,立即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消毒,洗手前双手不触碰口、鼻、眼等部位;加工、储存所用的案板、刀具、灶具、餐具等工具,要注意生熟分开,不宜混用、混放,使用后要彻底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4.做好自身健康监测,食用进口水果等食品后,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有效预防感染,降低危重症和病亡发生率。为了您和社会的健康安全,请积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6.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及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 李尹娜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