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召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

日期: 2020-03-17 21:07:07
来源: 十堰政府网

  3月2日下午,以“高效有序、落实落细”为主题的十堰市新冠肺炎防控第十二场发布会在市卫健委会议室举行。

  2月28日,市委常委会作出我市疫情防控“出现积极变化”的基本判断,要求坚决做好医用和生活物资保供,统筹调配各类物资,加强市场价格和质量监管,打通物流配送的“最后一米”。强调把离堰离鄂通道管控当作天大的事来抓。要求积极有序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这些要求如今落实得如何?发布会上,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管局、市供销社相关负责人向省市媒体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提问。

  十堰出省、出市(不含返汉)通道继续关闭

  记者:返程、上学等人员流动问题备受关注,归纳起来,一是十堰人出省、出市、市内流动问题,二是外省返堰、省内其它市州返堰问题。请问这两方面人员流动的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市交管局局长高卫东:2月24日,省防控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继续严格执行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守牢管住离汉离鄂通道,坚决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十堰市按照省防控指挥部要求,实行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出省、出市(不含返汉)通道继续关闭,除对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应急救援的车辆开通“绿色通道”外,其他车辆和人员一律不得流动。省内市州通道继续关闭,人员一律不得流动。城区与县、县与县之间目前继续执行严格管控措施,相关政策近日将出台。

  市防控指挥部研发启用了“十堰e出行”APP,省外返堰、市内返汉及市内看病就诊等特殊情况,可通过“十堰e出行”APP申请电子通行证。各卡口对出示有效电子通行证的,经扫码查验、检测体温后放行;对无电子通行证、电子通行证失效或者人证不符的,一律劝返。

  省防控指挥部研发启用了“湖北省疫情防控应急车辆通行证信息管理平台”,我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应急救援的车辆,可通过“湖北交警”、“十堰交警”微信公众号在线申领通行证,这些车辆仅在省内通行。各县市区由当地指挥部专业组初审,同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终审后形成电子通行证。城区由各区指挥部专业组或者市指挥部专业组初审,市指挥部交通保障组统一终审后形成电子通行证。通行证可以打印成正反两面张贴在挡风玻璃上,也可以存在手机上,通过卡点时,执勤人员扫描通行证二维码,核对无误,检测体温后快速放行,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劝返。原有通行证仍然有效。非疫情防控车辆、私家车不在申领范围之内,不予办理。

  “无接触式购物”模式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物资供应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抓好“三农”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撑。现有部分民众反映农村春耕等物资匮乏,农资购买和运输也有困难。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市供销社副主任陈祖斌:在疫情防控期间,十堰供销社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和流通网络优势,依托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综合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体系开展为农民服务,确保了疫情期间城乡居民对于生活物资的基本需求。

  现在全系统化肥库存34280吨,种子库存71万斤,农药地膜317吨,农资经营网点637个,目前累计销售化肥8000吨,服务耕地面积达200万亩。截至目前,累计向红塔旱粮场、南潭村、门古寺镇秦口村等农资网点、农业专业合作社、中药材基地等,配送生物有机肥、种子等农资商品220吨。

  对于农村群众的生活物资和农资供应需求,主要是依托十堰市新合作超市、社属农资企业的覆盖县乡镇村的供应销售网络以及7个县级生活物资应急储备中心的调节支撑,为群众保障日用品、农资等基本物资,保持价格平稳和食品安全,做到不断货、不涨价。截至目前,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库存大米1638吨、面粉221吨、面条122.9吨、食用油212吨、猪肉134.9吨、蔬菜1045吨。

  在疫情期间,克服人员少、交通不畅、进货渠道受阻等种种困难,仍然开业批发市场2个(其中农产品市场开业2个);经营网点开业605家,基层供销社开业4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业88家,其中:干鲜果蔬26家、粮油9家、畜禽27家、水产3家、生猪1家、食用菌7家、中药材15家。

  依托十堰市新合作其遍布城乡的1700个网点优势,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推出“社区团购”、“新合作会员”小程序等“无接触式购物”模式,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物资供应。目前十堰城区配送平台注册125000人,日完成配送6500单,覆盖社区233个,每天服务人群达28000人。

  十堰供销华西农商城推出免收一切进场费用的政策,降低商户及采购商成本,全力做好“防疫请、稳物价、保供应”工作,为县市开通专线服务通道,确保供应县市的米、面、油、禽蛋、蔬菜、水果等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十堰供销华西农商城服务电话是19971673852。

  爱婴贝美母婴12个连锁门店正常营业,为保证婴幼儿必需物品不断供,开通了“线上云购物?暖心不打烊”送货平台,顾客只需网上填表下单,就能享受城乡送货到家服务,保证商品不涨价,服务不降低。目前,日配送婴儿奶粉达1000余罐。爱婴贝美全国服务热线4008800419。

  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社属农资企业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化肥经销企业及基层农资经营网点复工营业。创新为农服务方式,采取电话销售、微信、QQ、手机APP等方式,把农资商品送村到户,送到田间地头。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田间服务、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充分发挥庄稼医院、村级综合服务社等基层组织作用,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目前,金满园、兴合农资及基层经营网点已经正常复工。供销社充分利用农资经营网点多、面广优势,将化肥、种子、农药运送到基层经营网点,满足春耕期间农民就近购买农资的需要。

  因为疫情管控的要求,各地一定程度的存在着农资道路运输配送不畅的问题。市供销社将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生产生活物资六类物资‘三不一优先’”政策,即食品饲料运输车辆和人员“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确保优先便捷通行。

  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网上诊疗服务

  记者:当前全市上下集中精力防控新冠肺炎,请问其他非新冠肺炎病人的诊治是否受到影响?卫健部门又是如何统筹安排这些的?

  市卫健委副主任严彬: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医疗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全力以赴救治新冠肺炎患者,普通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确因防护隔离、交通管制等原因,受到了一些影响。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的指示精神、应勇书记关于统筹做好非新冠病人医疗工作的部署,千方百计保障群众急需医疗服务供给。

  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全市14家定点医院、32家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均严格按要求设置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严格落实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制度,强化预检分诊,确保救治新冠患者需要;

  对非新冠肺炎患者,主要是保障急诊、急救、急需,落实属地管理、属地就医要求,鼓励群众就近、就地看病就医,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因新冠肺炎飞沫、接触等传播途径所致,口腔、眼科、部分内镜检查等存在高传染风险,疫情期间保留了必要的急诊,对于可择期诊疗的项目,等疫情平稳后再有序进行。各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开诊,负责辖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满足慢性病就医取药。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必须在院治疗的患者、老年病患者、精神障碍患者及住院分娩等,诊疗情况比较稳定,各级公立医院可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对血液透析、孕产妇、儿童救治、精神病特殊患者,我们及时公布了定点医院名单,按照相关制度和诊疗规范给予及时有效救治,特别是血液透析、肿瘤以及其他需要定期维持治疗的患者,医疗机构不间断提供日常医疗服务。对于孕产妇、新生儿等,要求各定点医院要承担高危、重症孕产妇转运、分娩以及普通孕产妇和新生儿相关医疗工作,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对于择期手术患者,主动沟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合理确定手术时间。对于门诊慢性病患者,指导患者科学用药,并就近开展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

  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化”的优势,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等全省“互联网医院建设单位”,积极开展网上问诊和咨询服务,服务群众就医。各医疗机构也开展了网上诊疗服务,及时公布诊疗信息,实施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加强线上就医指导,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分时段就诊。居民可关注各级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在网上预约诊疗,减少不必要聚集性就医,以免在就医过程中出现交叉感染。

  十堰市急救中心充分发挥作用,120急救门诊及车辆24小时值守,急危重症转运不受疫情防控影响,保证急诊患者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战“疫”以来,截至3月1日,十堰市急救中心和6个县市区120指挥中心、136家医院急救站263台救护车,完成了各类新冠肺炎病例转运救治任务同时,还完成了其他急危重症伤病员院前急救7120车次。

  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常见病、多发病一律按“战时管理”体制实行就地治疗;对病情较重确需转诊到市级医院救治的,须经县级医院与对口医院精准对接、县级指挥部确认;对属急危重症的,市级对口医院应建立绿色通道无条件接收;对不属于急危重症,且未经县级指挥部确认,自行到城区就医的,市指挥部将通报全市,纳入对县市区考核内容。

  目前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综合医院院内感染控制要求很高,各级医疗机构都采取了全封闭或半封闭式管理,住院患者尽量单人单间,院内各治疗室及生活区定时进行消杀消毒,病房每天定时开窗通风。每位新入院患者,都要进行必须必要的检查和全面的流行病学史筛查。每位入院患者陪护,都要进行预检筛查,每日测量体温。

  下一步将根据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的基础上,有序推动、逐步恢复日常医疗服务。

  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价格案件43件 受理投诉24小时“不打烊”

  记者:市民居家期间的生活物资主要实行无接触配送,但也有人反映物资价格偏高和短斤少两的现象,请问我们是如何管控的?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欧阳华:疫情使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物理距离,为了避免因近距离接触而感染病毒,无接触式配送服务在我市此次疫情防控中得到应用。

  无接触式服务,并不意味着无人监管。为规范无接触式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筑牢“四张网”,予以保障消费者透明消费、放心消费、安全消费。

  一是筑牢宣传引导网。组建工作专班,深入一线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商品价格、产品质量、物资保障的政策要求,发放《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书》《关于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的通告》2500余份,动员1275家商铺通过电子屏滚动疫情防控标语,实现提醒告诫全覆盖。先后三次对武商、万德福、新合作等商超负责人进行约谈,宣传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商品价格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各大商场超市尽力保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货源充足、价格稳定。

  二是筑牢市场安全网。坚持问题为导向,紧盯“菜米油盐”等生活必需品,组织6个工作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定点、定人的方式,对计量器具、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商品价格等进行不间断市场巡查,发现问题现场落实整改,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监管跟进到哪里。针对近期无接触式配送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商品价格、产品质量及销售服务问题,3月1日,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保供商品销售行为监管的指导意见》,对无接触式配送企业提出了4点要求,必须明令禁止:一是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证照;二是必须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捆绑销售,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三是必须明码标价,提供相关票证,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有误导性的价格欺诈行为,网上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实体门店同类商品标示价格;四是必须确保售卖的商品质量安全,不得缺斤少两、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商家在无接触式销售和配送服务过程中出现的9种行为必须从严从快坚决查处:一是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附加不合理费用或条件的;二是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三是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标价、虚假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的;四是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五是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平台)内,以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的;六是强制、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交易价格或有偿服务的;七是利用疫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非法囤积、哄抬价格的;八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九是其他经营不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三是筑牢价格保障网。2月21日,会同市发改委对新合作商城、寿康永乐美团、万得福社区商城等14家电商进行集中约谈,要求企业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在完善退货退款渠道、规范商品标价、保障商品质量方面进行全面整改。2月22日起,会同市发改委对蔬菜、粮油、水果价格进行比对公示,引导公众合理消费,倒逼经营者合理定价。同时,加大价格执法力度,截至2月29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查处价格案件43件。市民朋友们,可登录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shiyan.gov.cn/xwzx/tzgg/)或者关注“十堰发布”微信公众号,了解疫情期间我市城区电商平台当天所销售水果、蔬菜、粮油的价格。

  四是筑牢群众暖心网。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强化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投诉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答复,做到了受理投诉24小时“不打烊”。1月22日以来,共受理消费诉求6054件,其中涉及疫情投诉举报2588件,办结率达98.36%。广大消费者在生活中发现假劣食品药品、产品质量问题、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后,都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或者通过“12315”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巡查督查、行政约谈、价格比对公示等系列手段的干预,网售物资缺斤少两投诉明显降低,蔬菜价格明显回落,其中土豆价格由4元左右回落到3元左右,大蒜由10元回落到8元左右,大白菜、萝卜等蔬菜平均降价5%-10%左右,监管效果显现。(记者 吴楠 丁德)


责任编辑: 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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