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两会声音”追踪⑥| 如何加强城区共享单车管理?

日期: 2021-12-27 09:18:52
来源: 十堰晚报

  代表、委员心声——出台法规厘清管理职责

  目前我市城区共有哈啰、青桔、美团三家共享单车企业投放了近17000辆电动单车,极大方便了市民的短距离出行,推动了绿色交通的发展,为市民带来交通便利。但伴随这一行业在我市的快速发展,共享单车诸多问题也日益凸显。

  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张富山、许伟峰、勾丽敏提出《关于加强城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的建议》。建议提出,虽然我市交通、城管、交管等部门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切实加强城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共同参与治理的局面,他们建议,出台相应管理法规,确保依法管理、依规运营、文明骑行;厘清管理职责,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严格规范监管,加大褒奖和惩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文明安全交通环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必须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禁止在义务教育学校100米范围内设置共享单车停车区;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方勤也提出了《关于加强我市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建议提出,控制共享单车投放数量,避免盲目投放造成单车数量过剩和资源浪费;从布点均衡性全局考虑,在交通比较便利和容易发生交通拥堵的地方不宜投放,在公共交通不便利的地方多投放,让共享单车与公共交通无缝对接;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分块划区域投放,便于区域管理;在社区、公园、商场、公交站台等单车使用较为广泛的地区划定合理的停车区域,让便民与市容环境共赢;规定单车禁止带人、严禁未成年人乘车,加强对违停车辆的执法;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共享单车成为十堰城区一道整齐亮丽的风景线。

  部门回复——出台政策法规,迅速推进落实

  负责此项建议办理的市城管执法委回复表示,2018年底,哈啰共享单车首先进入十堰城区投放运营,随后青桔、美团单车陆续进入十堰市场。不到两年时间,十堰城区投放共享单车近3万辆,并逐步暴露出无序竞争、乱停乱放、未成年人骑行等多方面问题,给城市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和市民生活造成诸多影响。

  市城管执法委回复称,共享单车监管涉及部门多,带来的问题影响面大,严重影响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及复审等重点工作。之前没有一个规范长效的管理机制,没有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为此,他们先后去到多个城市学习调研,并结合本市实际,与行政审批、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教育五部门,于2021年3月18日出台了《十堰市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细则》制订过程中,他们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绿色低碳环保出行。严格依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引导市民文明使用共享(电)单车,维护城市良好公共秩序给予了政策保障。

  市城管执法委回复表示,《十堰市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后,市城管执法委成立工作专班迅速行动,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已投放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召开协调会,推进落实。他们督办各单车企业于3月30日前,对已投放市场的近3万辆单车进行全面回收;对有资质和符合运营条件的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相关材料报备审核;综合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意见,在中心城区(张湾区、茅箭区)31条主次干道进行实地勘察,本着既满足市民需求,又方便单车管理的原则,将之前停(投)放点位全部取消,首批施划共享单车停(投)放点位336处;由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对城区(电)单车投放总量进行核定,首次投放共享单车7120辆,其中中心城区美团2000辆、青桔2000辆、哈啰2000辆,郧阳区松果800辆,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果儿320辆;市公安交管局各大队对核定投放的车辆录入信息并上牌管理;将单车企业运维系统接入市数字化城管指挥平台,并有专人对接,受理群众投诉及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单车企业设置文明骑行语音提示,并在车身张贴醒目的文明骑行公约;由市公安交管局对未成年人骑乘共享单车及成年人骑乘共享单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最新进展——三家单车企业仍在停运整改

  日前,记者自市城管执法委了解到,为了加强监管考核,他们成立专班每天对单车企业运维人员在岗率、群众投诉处置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线外、无序、无牌停放等情况进行管理和考核。

  他们要求,运营企业组建专业运营维护团队,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每100辆单车配备1名维护人员。对检查通报或临时交办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整改落实到位,并对处置情况进行考核。运营企业必须配备专门的调度车辆,每投放2000辆单车至少配备1辆调度车。运营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调度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大型商业区域、重要交通路口、公共车站、学校、医院、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必须实施专人定点驻守管理。

  他们对车辆的投放、停放管理进行严格考核。在市、区城管部门明确的共享(电)单车投放区以及禁停区必须严格设置电子围栏;必须在市、区城管部门统筹指导下,统一规格标准、颜色用料方可设置停车点,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设置;企业必须严格按配额投放车辆,不得超额投放,投放车辆向城管部门报备,经市场监管部门认证,在公安交管部门上牌;车辆必须停放在施划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且排放整齐有序、车头朝向一致;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电)单车注册服务,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电动车注册服务,在车身设置明显的禁止标识;运营企业应当在手机客户端明确告知用户可停区和禁停区,运用电子地图、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规范用户停车,对不按规范要求停车的用户,要有明确的提示和有效的制约措施。

  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经过考核发现,哈啰、青桔、美团三家共享单车企业乱停乱放现象严重,违反了《十堰市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十堰市文明促进条例》相关规定,8月底责令三家企业停运整改。目前,在中心城区,美团、青桔、哈啰三家单车企业仍处于停运整改状态。

  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确保做好、做细、做实相关工作,使全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并不断探索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在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管理力度,切实优化我市交通和市容环境。(记者 吴忠斌)


责任编辑: 李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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