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6个关键词解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 2022-01-08 09:50:18
来源: 十堰日报

1月7日,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少军向大会作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团结带领全市检察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0个集体、62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73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典型案,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关键词1:服务大局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68人。建立风险研判预警机制,对15起涉政涉外敏感案件开展风险评估、指导督办。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89人,“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617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等犯罪253人,助推依法治网。

奋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非法集资等犯罪904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捂好群众“钱袋子”。忠实履行“守井人”政治责任,建立和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85人,监督执法机关移送犯罪66人。实施“复植”“护林”“清废”“放流”工程,对环境资源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发出诉前建议690件,督促治理被损毁林地800余亩,追偿生态修复资金897万元。为脱贫攻坚助力,筹措产业发展等帮扶资金、项目款4800余万元,市人民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被《人民日报》聚焦,驻村第一书记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131名检察干部包联企业,帮助解决用工难等问题212个。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受理的1461件案件统一标注、专人专办。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76人,监督清理“挂案”3件,对超标的执行、违法处置企业财产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7件。对涉企“四类人员”依法不捕79人、不诉280人,变更强制措施17人。

强力服务疫情防控和疫后重振。包联的9个社区无纰漏,依法严惩涉疫犯罪131人,对阻碍疫情防控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13件。围绕疫后重振,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举措”。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妨害公务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首批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5件案件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关键词2:司法为民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全心全意解民忧、办实事。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各类涉黑涉恶犯罪514人,起诉811人。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依法不批捕33人、不起诉10人,监督立案9件,纠正漏捕漏诉54人。排查和移送涉黑涉恶犯罪、“保护伞”线索253条,建议或督促追缴涉黑资金3.68亿元。6个单位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落实落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出“最多跑一次”便民举措,9个单位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坚持把办案融入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对轻刑犯罪不捕353人、不诉1045人,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对客运站安检管理漏洞等问题开展深度调研,制发检察建议166份。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围绕网络餐饮平台乱象发出检察建议,办理了全省首例网络餐饮领域行政公益诉讼。

用情用力守护“国家未来和希望”。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落实涉性侵犯罪从业限制制度。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周边违法零售烟草问题,办理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建立17个“阳光未来”亲职教育基地。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123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3个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称号。

对标对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行动,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58人,立办公益诉讼259件。通过督促相关部门对城区小作坊开展整顿,“毒豆芽”等问题得到解决。聚焦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61处。加强英烈人格利益和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发出检察建议85份。紧盯涉农案件开展专项监督,起诉恶意欠薪139人,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800余万元。

关键词3:法律监督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突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优做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科学设置刑事检察机构,组建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捕诉监一体化,让办案更专业、监督更有力。五年来,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275人,起诉18538人。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办结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89件,发出检察建议118件,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民间借贷提请抗诉案被评为全省民事裁判监督优秀案例。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30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4件,纠正审判、执行活动违法258件,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行政登记纠纷提请抗诉案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针对少数案件程序空转、案结事未了问题,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化解争议76件,发出检察建议256件。

公益诉讼有序拓展。试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办理了全国首例食药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和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五年来,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62件,相关部门及时整改1471件,对整改不到位的提起诉讼91件。围绕“山体保护”开展专项监督,援引《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办案36件,助推“山坡菜园”等问题得到整治。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68件。加强“等外”探索,办理文物保护等新领域案件36件。

关键词4:创新驱动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向改革要动力、以创新添活力,厚植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优势。

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员额制、省以下人财物统管等改革落地见效,全市288名干警通过遴选进入员额,一线办案力量增加至85%。司法责任制改革走深走实,健全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构建办案监督制约、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监督体系,“放权”不“放任”。领导带头办案“头雁效应”凸显,市县两级院领导办案1354件,占检察官办案总数的12.7%。

监察体制改革配合有力。积极配合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监检衔接配合有力。积极服务反腐败大局,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259件284人,提前介入142件,提起公诉199件221人。积极履行14个罪名侦查权,立案查处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犯罪9人,以惩治司法腐败助推廉洁高效司法。

检察业务改革扎实有效。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注重发挥诉前引导、审前过滤、审中监督作用,引导侦查601次,排除非法证据189份,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172件,守好冤假错案“检察防线”。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会同政法各单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协作机制,办理认罪认罚案件7272件9549人,适用比例87.6%。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危险驾驶案获评全省认罪认罚典型案例。

检务管理创新精进优化。深化运用“案-件比”,引导办案求极致,减少群众诉累,刑事“案-件比”年均下降0.128。打造智慧检务体系,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实行案件“一网通办”“一号到底”。“四远一网”全覆盖,2个院被确定为全省“科技强检”试点单位。开通律师服务便捷通道,提供网上查询服务6200余次、远程会见191次。

关键词5:队伍建设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从严治检,从优待检,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狠抓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问题47个。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30余次。积极配合市委巡察,整改巡察反馈问题44个。坚持党建引领,扎实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

狠抓能力提升。常态化开展学练赛活动。积极探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加强学术合作,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共建“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培养全国全省“业务能手”“优秀公诉人”17名。14名干警完成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选派3名干警援疆援藏、6名干警到基层挂职锻炼。培养选树检察英模、先进典型12人。

狠抓基层基础。以“八项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新型基层院”建设。健全完善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联系基层院制度,用考核“指挥棒”倒逼争先进位。1个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2个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8个基层院全部步入“省级文明单位”,2个基层院被授予“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狠抓纪律作风。细化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建立并落实集警示教育、约谈提醒、考核考评于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排查问题24个。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禁酒令等问题开展专项督察70余次,通报并整改问题50余个。

关键词6:阳光司法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做到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县两级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90余次,系统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00余条,专人办理并回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300余人次。发布案件信息、工作动态2.8万余条,公开法律文书1.6万余份。

202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思路及任务

未来五年,是加快建设“三中心三城市”、奋力谱写新时代十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也是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机遇期。2022年是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重大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检察工作的开启之年。全市检察干警将以崭新的面貌,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更好地承担起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

全市检察机关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履职补短板,用心工作求极致,勇于创新谋发展,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在政治建检上取得新成效。矢志不渝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筑牢忠诚根基,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持之以恒开展“融党建”“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强化干警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履职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2.在服务大局上彰显新担当。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标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目标,积极履职、能动司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惩治涉众涉网犯罪,坚决维护网络安全、金融安全。积极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地肩负起常态化防疫、服务乡村振兴、保障绿色发展、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等使命。

3.在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人民”二字,积极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提档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落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入推进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工作。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司法理念,聚焦群众所思所盼,坚持办案、风险评估、矛盾化解一体推进。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更加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4.在改革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与时俱进抓创新,敢为人先抓改革。建立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强化数字思维,狠抓数字检察,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以大数据思维、大数据管理助推检察业务提档升级。大力实施创新工程,注重创新团队建设,“一院一品”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以企业合规改革为重点,以“基地+中心”为模式,积极谋划打造检察创新项目,努力创造在全省有位置、全国有影响的十堰样板,筑牢检察工作发展底盘。

5.在自身建设上树立新形象。大力弘扬学习之风,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以开展“弘扬工匠精神、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干警素能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开展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锻造更多的“国字号”“省字号”检察“后备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努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从严治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力戒“四个把式”,做到“四个提高”,落实“三个规定”,努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责任编辑: 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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