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法治屏障 护清流永续

——市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守护江河生态之美
日期: 2024-06-18 10:05:58
来源: 十堰日报

碧水清流,与法同行。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纯调水区、全域水源涵养区,“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是十堰市“天大的事”。

一直以来,市司法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筑牢护水法治屏障贡献司法力量。

循法而行强化法治督查

长江是中华文明的母亲河,汉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进入第四个年头。以良法促善治,市司法部门对标《长江保护法》具体规定,织牢法治护江“堤坝”,高擎法治督查利剑,依法守护江河生态之美。

我市组建督查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安排专人联络,负责对10个县(市、区)、18个市直部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相关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法律宣传和落实法律责任等。对《长江保护法》中提及的39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将专项督查工作贯穿全年,按照自查自纠、实地督查、整改提升等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其中,市委依法治市办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实地督查,通过深入基层明察暗访、查阅相关工作台账和执法案卷、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推动专项督查工作落地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以法筑堤强化法治约束

今年3月1日,我市正式施行《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标志着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据悉,我市自2016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已制定涉及生态环保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6部(项)。

制度建设是抓源治本的关键之举。为给“一库碧水”筑牢法治“堤坝”,市司法局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以及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等方面多点发力,统筹协调推进全域法治守水护水工作。

为守护碧水蓝天,我市先后制定出台《十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暂行办法》《十堰市餐厨垃圾管理实施细则》,通过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禁(限)行高排放机动车等管理措施,全面打响“蓝天碧水”法治保卫战。

此外,以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是否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为标准,先后开展涉及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长江汉江湖北段禁捕等内容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每一份文件都与国家、省、市生态环保工作要求部署一致、同频同向。

持法达变强化执法监督

我市挂牌成立全国首个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是全省唯一入选全国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城市……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司法局在深化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一体六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等方面的积极作为。

为规范源头管理,该局主动配合做好改革制度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压实执法责任,先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抽查等专项检查6次。聚焦执法个案,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累计抽查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案卷84卷。

市司法局将一以贯之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用实际行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为“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通讯员 肖晖)

责任编辑: 闻佳慧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