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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新房)转移登记服务攻略
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网点及咨询电话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业务联动办理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取得综合验收后,由开发企业先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提供材料如下: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土地权利来源证明,房屋规划手续,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房屋规划验收证明,土地竣工验收证明),再由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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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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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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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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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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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法制办、国土资源部负责人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答记者问
购买开发商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
1
网签备案
开发企业登录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进行网签备案(该环节由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协同电子签名签章完成)。
2
转移登记
购房人购买商品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可以由购房人本人通过手机软件“鄂汇办APP”在网上自助办理。
3
登记完成
当不动产业务登记办理完成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即时向购房者发送短信,告知领取相关证书证明。 购房者也可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申报时,将“领证方式”勾选为邮寄,并填写邮寄地址,业务办理完成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即时向购房者邮寄相关证书证明。
4
电子证书查询下载
购房人可以通过手机软件“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名下不动产电子证明。
不动产查询
线下办理地点、时间、联系方式
不动产法律法规
我要问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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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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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是否收费?收费项目及依据是什么?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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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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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不能到登记部门现场申请相关登记的,该如何办理?
10-12
▪
未成年人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