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取得综合验收后,由开发企业先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提供材料如下: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土地权利来源证明,房屋规划手续,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房屋规划验收证明,土地竣工验收证明),再由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购买开发商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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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登录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进行网签备案(该环节由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协同电子签名签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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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购买商品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可以由购房人本人通过手机软件“鄂汇办APP”在网上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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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动产业务登记办理完成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即时向购房者发送短信,告知领取相关证书证明。 购房者也可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申报时,将“领证方式”勾选为邮寄,并填写邮寄地址,业务办理完成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即时向购房者邮寄相关证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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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可以通过手机软件“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名下不动产电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