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贷款复审部门负责对转贷人贷款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复审意见:
1.转贷人不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贷款资料欠缺或贷款初审人员将申请信息录入错误的,核准人员应将贷款资料返回初审人员,终止贷款;
2.对经审核确认无误的商转公贷款资料及信息,在公积金系统中作核准通过;
⒊公积金中心自个贷新增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商转公贷款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通知转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