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请服务攻略

十堰市城区住房保障方式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租赁补贴、公租房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可根据个人所具备的条件与实际需求,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城区居民和持有城区居住证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其家庭或个人条件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均可享受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审核以申请人或家庭的现住房状况和人均收入水平为主,同时根据申请人或家庭的实际情况,核实其车辆、工商税务登记、资产等信息。各类保障方式的申请条件由市房管局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市房管局可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城区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等情况调整申请条件,并报市政府审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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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交户籍所在社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交到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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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初审由申请人所在社区负责受理并初审,初审合格的提交街办审核。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受理并初审,初审合格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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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复审由区保障部门负责复审,通过复审和公示的申请人名单报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复审由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对用人单位申报的资料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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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公示,有异议的由相关单位负责核查。通过资格公示的申请人确定为配租对象,统一分配十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号,于住建局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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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脑摇号系统进行摇号选房。邀请申请人代表现场见证并作为摇号嘉宾进行电脑摇号操作,市住建局机关纪委对摇号过程进行监督,市公证处全程公证。摇号过程接受配租对象、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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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摇中房号的申请人即为公租房承租对象,按时到指定站点签定租赁合同;未摇中房号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区,待有相应房源后,按轮候顺序依次配租到位。现场摇号结果经公证确认后,于住建局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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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身份证,到相应公租房小区服务站签订《十堰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